四川乐山东方佛都等3景区停业整改 3人被刑拘
[日期:2018-05-24 09:35:26]   来源:成都商报    作者:    网友评论 0 打印

  今年5月,央视《消费主张》栏目连续对四川旅游市场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曝光,其中,乐山旅游秩序问题在5月9日的节目中被曝光。

  5月23日,记者从乐山市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整治工作会议获悉,针对“5·09”央视曝光的乐山旅游秩序问题,乐山市级相关部门和市中区、峨眉山市迅速开展行动,积极组织调查,依法依规、从重从快对相关旅游企业和人员作出处理,切实形成有力震慑。

  乐山市公安局成立专案组,对东方佛都景区金佛殿游客被诈骗一事进行立案侦查,对涉嫌诈骗罪的东方佛都景区金佛殿工作人员艾某、古某刑事拘留。四川省旅游资源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对东方佛都景区作出严重警告的处理,责令停业3个月,限期3个月整改。

  乐山市旅体委对乐山三江大佛旅行社工作人员汪某安排未取得导游证的周某为旅游团队提供导游服务的行为,拟作出吊销乐山三江大佛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责任人员汪某处2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给予周某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150元,并处1万元罚款,予以公告的行政处罚。

  乐山市中区市场和质量监管局会同市旅游综合执法支队对乌木苑景区内的佛泰日用品经营部、瓦缇日用品经营部、翠乐商贸有限公司三家购物店依法予以取缔。四川省旅游资源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对乌木苑景区作出警告的处理,责令停业1个月,限期3个月整改。乐山市旅游资源评定委员会对天工开物景区作出警告的处理,责令停业1个月,限期3个月整改。

  乐山市中区市场和质量监管局依法关闭海棠香苑购物场所,拟吊销其营业执照。乐山市公安局以涉嫌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对海棠香苑7名相关人员立案侦查,对主要负责人许某刑事拘留。峨眉山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局对峨眉山市百年翠珠宝首饰经营部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处罚20万元,并依法予以取缔。

  此外,乐山市发改委、市旅体委、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六部门于5月21日联合发布了《关于严厉打击旅游购物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通告》,市级相关部门将开展旅游购物市场综合整治,严厉打击购物店无证无照经营、价格违法、假冒伪劣、商业贿赂、虚假宣传、强买强卖、偷税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并严厉查处旅行社和导游的违法违规行为。

  (魏玉婷 顾爱刚)

  编辑:董莹 0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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