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湿地公园管理新规范 园内湿地率不低于30%
[日期:2018-01-03 09:17:34]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    网友评论 0 打印

  近日国家林业局重新制定印发了《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国家湿地公园的湿地面积原则上不低于100公顷,湿地率不低于30%。

  《办法》指出,国家湿地公园范围与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不得重叠或者交叉。国家湿地公园应当按照总体规划确定的范围进行标桩定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和挪动界标。禁止擅自征收、占用国家湿地公园的土地。确需征收、占用的,用地单位应当征求省级林业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方可依法办理相关手续,由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报国家林业局备案。该《办法》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寇江泽)

  编辑:董莹 0阅读:
【 已有(0)位网友发表了看法  点击查看


网友评论查看评论
点击换一张
  • 请尊重网上道德,遵守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导致的法律责任
  • 本站有权保留或删除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本站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您的评论
  • 参与评论即表明您已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企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