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年度园冶杯精品园林奖竞赛活动的通知
[日期:2015-01-23 15:48:38]   来源:中国风景园林网   作者:    网友评论 0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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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有关单位:

  为在园林行业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提高工程质量和水平,提倡自主创新,鼓励创作优秀作品,推动技术进步,加快科技成果应用,特组织开展2014年度精品园林奖的竞赛活动。具体事宜如下:

  一、竞赛要求。

  1、精品园林奖分为工程和设计两类进行申报。工程和设计均按照大奖、金奖、银奖进行评审。

  2、申报工程奖的项目应设计合理,符合国家和行业设计标准、规范;施工符合国家和行业施工技术规范及有关技术标准要求;工程已验收合格,并经过一年管护期或保修期,竣工3年以内,没有发现质量问题和隐患。

  3、获得金奖以上的工程项目可以申报推荐为亚洲园林协会造园质量奖,获得金奖以上的设计项目可以申报推荐为亚洲园林协会优秀设计奖。获得银奖的项目可以直接参与亚洲园林协会奖项的评审竞赛。

  4、获金奖以上的项目单位可以同时申请优秀设计机构和优秀施工承包商称号。获金奖以上的项目的主设计师、项目经理可以申报“优秀设计师”和“优秀园林项目经理”。

  二、竞赛范围

  各类公园绿地、休憩广场、道路绿化、屋顶花园、郊野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主题乐园、博览园林、休憩娱乐场地设计和生态修复景观设计、景点设计,及其它各类园林、绿地、景观设计、城市设计及工程建设项目均可参加。

  三、申报要求

  1、参评单位向地方园林行业协会(学会)或行业主管部门申报,地方协会或政府主管部门没有开通受理的,可以直接向组委会秘书处申报。

  2、组委会委托地方园林行业协会(学会)或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区的审查工作。各地协会(学会)或政府主管部门将申报查结果汇总报组委会秘书处。

  3、亚洲园林协会会员单位申报的可以直接向各分会(工作委员会、办事处)申报,审查由组委会会同各分会(工作委员会、办事处)进行。

  4、中国大陆以外的国家或地区由所在地的协会(学会)由组委会秘书处会同所在国的协会(学会)进行审查。所在地区已经设立亚洲园林协会办事机构的可以受理申报审查工作。

  四、其他事宜

  1、参评单位请填写《申报表》于2015年1月30日前上报申报材料,并在中国风景园林网注册上传资料。

  2、申报表的电子版可以到中国风景园林网(www.chla.com.cn)下载。有关评奖的具体细节、变更通知和评选结果,请及时参阅中国风景园林网。

  3、地方园林行业协会(学会)或行业主管部门接受受理申报和评审的,请填写园冶杯精品园林奖申报评审工作登记表,于2015年1月15日前,报送组委会秘书处。

  4、地方园林行业协会(学会)或行业主管部门接受受理申报和评审的,请推荐1-2名评委会委员、5-8名专家评审组成员。专家评审组成员负责本地区的审理审查工作。

  5、联系方式

  亚洲园林协会学术工作部:academic@laasia.org

  中国风景园林网:yyb@chla.com.cn,联系人:陈爱华,电话:010-88366270,传真:010-88360497,

  世界园林杂志:worldscape@chla.com.cn

  附件:

  1、园冶杯精品园林奖评选实施细则

  2、园冶杯精品园林奖申报表:优秀企业申报表    优秀设计师申报表   优秀项目经理申报表

  3、报名评审组织工作登记表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二十日

  编辑:左雯雯 0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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